當舖典當及當鋪借款相關的規定、說明及限制:
- 依照《當舖業法》第16條規定,當舖業不得收當下列物品:
- 一、違禁物。
- 二、有價證券及各種存款憑證。
- 三、機關印信及其他政府機關管理之財物。
- 四、軍警制服及其他附屬物品。
- 五、政府核發之證照及私人身分證明文件。
- 六、其他經政府明令禁止及管制買賣之物品。
● 當舖業不得收當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質當物。但限制行為能力人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● 當舖業於收當物品時發現前項第一款、第三款、第四款、第六款或其他非法持有之物品時,應通報當地警察機關。
- 當鋪借款申辦說明︰
- 1、年齡限制:需屆滿18歲~70歲皆可辦理。
- 2、證件提供:各種申辦項目所需條件不同,但證件及資料審核是必備的。
- 3、還款期限:最短3個月,最長5年,讓您安心又輕鬆哦!
- 4、申辦費用:免費評估或協助辦理,不事先收取手續費、代辦費或諮詢費。
● 所有方案之實際核準金額與利率,視各狀況及授信條件而不同,天誠當舖保留核準與否之權利。
當舖計息、相關費用以及相關權利︰
★ 特別注意︰申辦前請勿提供個人帳戶及匯入款項喔!
- 滿當期限︰
- 當舖業之滿當期限,為三個月零五天。
- 滿期、取贖及順延︰
- ◆ 滿期後五日內仍得取贖或付清利息順延質當。
- ◆ 屆期不取贖或順延質當者,質當物所有權移轉於當舖業。
- ◆ 當票持有人在滿當期日前,得於當舖業營業時間隨時持當票取贖質當物。
- ◆ 取贖時,應將當票繳回當舖業,並於當票副聯簽註已取贖質當物。
- ◆ 持當人於當票遺失、破損,應向原當舖業辦理掛失手續。
- ◆ 未辦理掛失者,如由第三人持票取贖者,當舖業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- 當鋪利率計算及費用︰
- 1、質當物於一個月內取贖者,概以一個月計算利息及費用;
- 2、逾月後之最初五日不計算,超過五日者以半個月計算,超過十五日者以一個月計算。
- 3、當舖利息︰月息每萬元250元。